从严把握“正当使用地名”的标准
壹:从严把握“正当使用地名”的标准
地理标志,是最值得重点保护的知识产权类型之一。对消费者而言,是最好的导购员,它告诉消费者带有该标志的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区,因为该地区特定的自然或者人文因素而具有特色,有助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地方经济和产业发展而言,是金字招牌,是最好的销售员,它让地方特色产品从众多同类产品中脱颖而出,从而带动地方产业发展,助力地方发展区域特色经济,实现乡村振兴。地理标志的保护存在“取证难、成本高、赔偿低”的实践难题。因为,侵权人往往是终端销售商或经营者,地理标志侵权现象易发多发,侵权行为的分散性决定了取证难和维权难,也决定了在个案中因为难以证明被告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和权利人因侵权所遭受的损失,地理标志侵权案判赔数额往往不会太高。
试想,在“樟树港辣椒”案中,权利人有对侵权人进行取证和诉讼的专业能力吗?面对数量众多而标的较小的侵权者,权利人有时间和精力吗?如果权利人自己没有时间、精力和能力向侵权人维权,那么每斤13元的假“樟树港辣椒”一定会打败88元到288元的真“樟树港辣椒”。“假作真时真亦假”,将来遍地都是13元的假“樟树港辣椒”,88元到288元每斤的真“樟树港辣椒”极有可能被市场抛弃,保护力度不足,必然引发“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从“樟树港辣椒”案可以看出来,如何规范和限定地名的正当使用,是地理标志保护中的重要内容。地理标志通常都会含有地名,而地名是公有词汇,不能因为被注册成为地理标志的一部分,从而完全剥夺他人正当使用该地名来告知消费者该产品产于何地的权利。然而,地理标志本身就是通过授予“权利”的方式来保护该产地中的公共利益。以“樟树港辣椒”为例,只要在该区域内的辣椒生产经营者满足了“樟树港辣椒”地理标志的产品质量和要求,便都可以向该地理标志协会申请使用“樟树港辣椒”作为标志,从而让“樟树港辣椒”的质量更有保证,市场声誉更好,消费者的利益也得到更好的维护。地理标志的这种特殊性,决定了在地理标志侵权案件中,对被告主张的地名的正当使用,应当更加严格地把握“正当使用地名”的标准,防止被告的地名使用行为导致消费者误认为侵权产品是地理标志产品,避免被告通过借用“正当使用地名”之名,来搭地理标志的“便车”,从而获取不当的市场竞争利益。
来源:人民法院报,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8日。非商业用途,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转载请注明来源。